一、異地就醫執行標準
執行就醫地支付范圍及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踞t療保險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執行參保地政策。
注意:1.在外地生育的不能通過備案實現聯網報銷,需要到參保地進行報銷。2.意外傷害等導致的疾病,不能進行備案聯網結算。需醫保部門調查外傷原因并符合報銷條件時方可報銷。相關患者可電話聯系或到參保地醫保部門進行備案,個人全額墊付費用,持相關材料回參保地醫保部門進行報銷。
二、本地參?,F行政策
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職工在一、二、三級醫院的首次住院起付標準分別為300、600、1000元。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減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設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參保職工(含在職、退休)在各級定點醫院住院期間發生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支付比例適當提高,一個自然年度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0萬元;大額醫療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支付比例90%;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救助金最高支儲限額累計為30萬元,累計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由醫保、個人各承擔70%、30%,上不封頂。
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居民首次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分別為:一級醫院200元(鄉鎮衛生院100元本市執行)、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900元。年度內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減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設起付標準。支付比例:起付標準以上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一級醫院支付比例為80%(鄉鎮衛生院90%本市執行);二級醫院支付比例為70%;三級醫院支付比例為60%。
三、轉外就醫人員報銷政策
異地就醫人員分類調整為兩類:異地長期居住人員(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常駐異地工作人員、長期異地居住人員、外出務工農民、外來就業創業人員,一般指異地居住、生活、工作6個月以上的人員)
臨時外出就醫人員(臨時外出就醫人員包括轉診轉院人員,自行外出就醫人員,因出差、探親、旅游等臨時在外就醫人員)結算方式:1.省內跨市“臨時外出就醫人員”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就醫一律取消備案手續,就醫費用直接聯網結算;2.跨省“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住院、普通門診、門診慢特病就醫需備案后,就醫費用直接聯網結算。3.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省內不備案直接聯網結算,省外須備案。
(一)臨時外出就醫人員
政策:“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異地就醫發生的住院、門診慢特病等醫療費用首先自付比例統一調整為10%,再按照本地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待遇政策執行。備案渠道:臨時外出就醫人員省內不備案直接聯網結算,省外須備案。省外可以通過以下三個渠道辦理:(1)各縣(市區)醫保服務大廳窗口、基層醫保工作站辦理備案;(2)通過醫保官方網站、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魯醫保小程序(在支付寶、微信中搜索)網上辦、掌上辦;(3)市縣醫保部門公布的服務電話、傳真等多種渠道辦理備案。
(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
政策:“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一次備案長期有效,享受與參保地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待遇。一次備案長期有效,享受與參保地就醫相同的醫保報銷待遇;備案渠道:(1)各縣(市區)醫保服務大廳窗口、基層醫保工作站辦理備案,通過經辦機構業務窗口等其他途徑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時,須填寫《基本醫療保險長期異地就醫備案個人承諾書》并簽字,醫保經辦機構留存。(2)通過醫保官方網站、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魯醫保小程序(在支付寶、微信中搜索)網上辦、掌上辦;注意事項:1.在備案有效期內(備案未滿6個月)確需回參保地就醫的,需向醫保經辦機構提交居住地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審核通過后進行自付比例減免,維護補充信息后可以按照本地待遇享受;未提供上述有關證明材料,單純采用個人承諾方式備案的,按“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醫保報銷待遇政策執行;2.辦理“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超過6個月,未申請終止原異地備案,按照“臨時外出就醫人員”醫保報銷待遇政策執行;3.辦理“異地長期居住人員”備案超過6個月,需變更長期異地居住地的,可申請終止原異地備案,根據實際需求重新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4.長期備案滿六個月回參保地提交材料,終止備案后可以按照本地待遇享受;5.在備案的長期居住地以外就醫,按臨時外出就醫政策執行。
備案告知書
1.異地就醫執行就醫地目錄,參保地起付線封頂線以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錄差異直接結算與回參保地報銷可能存在待遇差,屬于正?,F象。2.辦理備案時直接備案到就醫地市或省份,參保人員根據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況自主選擇就醫地開通的異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3.未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或在就醫地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參保地現有規定辦理。